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4-03-31
主要职责:
1、指导全市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。
2、代表市政府指导、参与县际、市际、省际山林权属纠纷调处。
3、负责组织县(市、区)政府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。
4、检查、考核县乡调纠部门的办案质量。
5、代表市政府对调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。
6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人:王国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