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6-1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、《林木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》规定,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威海恺霖园艺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(详见附件)。从即日起,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(正本、副本)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,由省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将被注销的许可证(正本、副本)予以收回。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