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6-13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探索破解制约农村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,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《关于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通知》,启动了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,并确定33个试验区承担10项试验任务,怀化市入选。
我市于2015年被原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。近年来,我市勇于作为、积极探索,在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、完善金融支持制度、建立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、开展林地"三权分置"改革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并取得初步成效,得到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,也为承担本轮试验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根据本轮试验任务安排,我市主要承担建立集体林地"三权分置"运行机制、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3项试验任务。通过不断探索创新,积极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新的可借鉴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。